保羅先稱自己是耶穌基督的僕人,然後才說蒙召作使徒;他的權柄源自屬基督和受差遣,不是自我提升。神的福音也不是保羅創造的新宗教,而是先知在聖經中早已應許,內容集中在神的兒子。我們的主耶穌按肉身出於大衛後裔,是真正的人和應許的彌賽亞王;祂藉從死裏復活以大能顯明為神子。『顯明』不是把普通人收養成神,而是公開宣告本來就是神子的耶穌以復活大能得勝掌權。保羅從祂領受恩典和使徒職分,要在萬國帶來為基督之名的信心順服。順服不是購買稱義的價錢,卻是空手接受耶穌為主之真信心必有的方向。羅馬信徒也不是因道德完美才稱聖徒,而是神所愛、蒙召歸祂的人。保羅為他們廣傳的信心感恩,常在禱告中記念,盼望前往羅馬。他想以屬靈恩賜堅固教會,又立刻說自己也要因彼此信心同得安慰。使徒有獨特權柄,卻不是不需要肢體的超人。他的計畫屢受阻隔,也不表示禱告失敗;後來神確實把他帶到羅馬,路徑卻包括監禁、審訊、風暴和船難。神的旨意成就不等於道路輕鬆。保羅說自己欠希臘人、非希臘人、聰明人和被視為愚拙者的債,不是因這些人先給他恩惠,而是基督把應傳給萬民的福音託付他。領受救命信息的人,就像受託送達的人,對收件者負有責任。16–17 節提出全書中心:保羅不以福音為恥,因它不是軟弱宗教口號,而是神實際拯救一切相信者的大能。『先是猶太人,後是希臘人』說明盟約和救贖歷史次序,不是兩套福音或族群功德。神的義在福音中顯明,包括祂自身公義、信守應許,以及祂在基督裏公義地使不義者稱義並把義賜給相信者。『本於信,以致於信』雖有語法討論,核心清楚:救恩從始至終以信領受,不從人的功德起步。信心不是購買禮物的貨幣,而是空手接受基督;使人得救的價值在基督,不在手抓得多用力。第 18 節轉向神的忿怒,不是離開福音,而是解釋福音為何必需。神的忿怒不是情緒失控,而是聖潔良善的法官穩定、公義地反對邪惡。人以不義壓制真理。受造界真實、清楚地顯明一位有永能、超越世界、應受敬拜的造物主,使人無可推諉;然而自然本身沒有完整宣告基督的十字架和復活,所以普遍啟示不能取代向萬民傳福音。人的根本問題不只是資料不足,而是不願榮耀和感謝神。人把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交換成受造物,把真實交換成虛謊,自稱聰明的思想因此離開現實中心。偶像不只是一尊雕像,任何被當作終極價值、不能失去、足以決定我們是否順服神的金錢、性、關係、國家或自我,都可能佔據造物主的位置。由敬拜交換而來的審判,在三次『神任憑』中顯明。神不是把邪惡注入無辜者,也不是罪的作者;人先壓制、交換並拒絕神,神便公義地把他們交給所選主人、撤去部分約束,使罪的奴役本身成為現今審判。人仍按自己的慾望行動,所以完全負責;神也主動作出審判,所以任憑不只是被動旁觀。這任憑延伸到身體、情慾和理性。26–27 節從女人與男人、順性與逆性的交換說明同性性行為偏離造物主所設男女婚姻秩序。把它只縮成古代剝削形式,不能充分解釋保羅訴諸創造和男女互補的論證;但持守這文義絕不授權羞辱、霸凌、暴力或剝奪任何人的人格尊嚴。具有同性吸引的人不是福音以外的一類人;所有人都帶著各種失序慾望來到基督面前,都需要同一赦免、貞潔呼召、聖靈更新和真實教會家庭。教會不可為迎合文化刪除經文,也不可選擇性聚焦這項罪,同時寬容異性性罪、貪婪、驕傲和無憐憫。29–31 節正把罪的廣度展開:嫉妒、爭競、詭詐、讒毀、狂傲、自誇、違背父母、背約、無親情和不憐憫都出自拒絕造物主的敗壞心思。全然敗壞不是說每個人同樣邪惡到極致,而是罪已觸及敬拜、思想、慾望、身體、言語、家庭和社會,沒有一層面能自救。第 32 節更指出,人明知神的判斷,仍不只自己行,也彼此贊同,把罪改稱為善並建立鼓勵犯罪的文化。不過,尊重人的人格、保護其免受暴力和給予公平待遇,不等於認可每項信念或行為;反對罪也不能成為犯另一種罪的理由。最後,讀者不可讀完本章便說『幸好我不像他們』。第 2 章立即對論斷者說同樣無可推諉,第 3 章則總結眾人都在罪下。羅馬書第 1 章真正要帶我們去的地方,不是優越感,而是福音:承認自己也曾交換神的榮耀、忘恩並合理化罪,逃向按應許來到、為罪承受忿怒、從死裏復活的神子耶穌。惟有祂是神拯救的大能,惟有祂把罪人所沒有的義白白賜下,使相信的人得生,也重新學習以全人榮耀、感謝和順服造物主。
福音不是保羅的新主張,而是神關乎祂兒子的古老應許得以成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