核心主旨
民數記 14–15 章把人的不信、神的審判、代求的恩典與成聖生活放在一起:神不縱容悖逆,卻也不放棄祂在基督裡要成就的救贖應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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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數記 14 章記載以色列人因探子的惡信而整夜哀哭,甚至想另立首領回埃及。約書亞和迦勒呼籲百姓不要悖逆耶和華,摩西也為百姓代求。神赦免百姓不被立刻滅絕,卻宣告二十歲以上發怨言的一代要倒斃曠野,只有迦勒和約書亞能進入那地。百姓後來又擅自上山,試圖用自我補救取代真悔改,結果被亞瑪力人和迦南人擊敗。民數記 15 章接著頒布獻祭、素祭、澆奠、初熟麥子、誤犯罪、擅敢犯罪、安息日刑罰與衣邊繸子的條例,顯明神在審判中仍保守應許,也要求祂的百姓以聖潔記念祂。
百姓哀哭、拒絕應許,約書亞與迦勒呼籲信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