核心主旨
馬太福音 27 章顯明無罪的基督被人定罪、被神按罪人地位審判,好使罪人藉祂的血得赦免,並因祂開通的新路得以親近神。
展開完整摘要
馬太福音 27 章一開始,宗教領袖把耶穌捆綁交給巡撫彼拉多。猶大看見耶穌被定罪,心中懊悔,把三十塊錢丟回聖殿,最後出去吊死;祭司長用這錢買了窯戶的一塊田,馬太指出這也應驗了先知所說的話。接著,耶穌在彼拉多面前受審。彼拉多知道眾人是出於嫉妒才把耶穌解來,又接到妻子的警告,仍因懼怕群眾而釋放巴拉巴,把耶穌鞭打後交給人釘十字架。兵丁戲弄祂,給祂穿朱紅袍、戴荊棘冠冕,譏諷祂為王。耶穌被帶到各各他,與兩個強盜同釘十字架,路過的人、祭司長、文士、長老與強盜都譏誚祂。從午正到申初,遍地黑暗;耶穌大聲呼喊『我的神,我的神,為什麼離棄我?』,又大聲喊叫,氣就斷了。隨即聖殿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,地震、磐石崩裂、墳墓開啟,百夫長與看守的人承認祂真是神的兒子。最後,約瑟把耶穌安放在自己的新墳墓裡;宗教領袖請彼拉多派兵看守並封住墳墓,反而為耶穌真死、真埋葬與復活見證預備了更清楚的歷史背景。
猶大的結局:懊悔不能代替悔改